保险的“终身受益人”并非指保险公司的股东。在保险合同中,终身受益人是指在被保险人身故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由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指定。以下五个方面将从法律角度进行解析:
1. 《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2. 《保险法》第42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保险法》第46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4. 《保险法》第53条: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5. 《保险法》第55条: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总结::保险的终身受益人是根据投保人意愿指定的个人或群体,并非保险公司股东。他们有权在被保险人去世后领取保险金,其权益受《保险法》保护。同时,受益人的资格可能会因为特定情况如犯罪行为而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