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保险金领取人的受益人时,应该遵循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37条:“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合同订立后遭受损失,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2. 《保险法》第61条:“保险金由受益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领取。受益人没有能力领取保险金,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将拒绝领取的理由及时告知被保险人。”
3. 《保险法》第68条:“受益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受益人。”
4. 《保险法》第70条:“被保险人死亡,其遗产应当作为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
5. 《保险法》第75条:“保险金可以用来偿还因被保险人故意杀害、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损害。”
因此,填写保险金领取人的受益人时,应首先确认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条款,然后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进行填写。同时,如果受益人无法承担领取保险金的责任,那么也可以选择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指定的人来领取。
总结:因此,填写保险金领取人的受益人时,应首先确认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条款,然后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进行填写。同时,如果受益人无法承担领取保险金的责任,那么也可以选择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指定的人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