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第一顺位是配偶或子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1. 第三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 第五十七条规定:一方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并且可以请求分割尸体,但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同时,法律规定了关于遗产分配的原则,如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等。
3. 在具体案例中,如果一方在婚后突然遭遇不幸,例如在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中去世,那么配偶或子女通常会被认定为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第一顺位受益人。这是因为他们在经济上需要得到一定的支持,尤其是对于丧葬费用等必要支出。
4.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假设甲乙丙丁四人分别是A和B的丈夫和女儿,C是一名医生,D是一名教师,A和B结婚多年,并生育了一个儿子甲,他们都有一个房子,银行存款和一些投资,他们二人没有共同的财产。假设乙因为病逝而获得了一笔赔偿金,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乙应当得到这笔赔偿金,并且其指定的继承人甲也应被视为受益人之一。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第一顺位通常是配偶或子女。然而,具体的权益分配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的意愿、遗产分配原则、个人情况等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考专业的法律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结: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第一顺位通常是配偶或子女。然而,具体的权益分配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的意愿、遗产分配原则、个人情况等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考专业的法律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