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根据《保险法》第63条的规定:“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自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变更保险合同,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因此,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可以明确指定受益人。
二、其次,如果未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受益人,那么其保险金将按照法定顺序支付给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保险法》第79条的规定:“保险金作为遗产分配时,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因此,如果没有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将在法定顺序中支付给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第三,如果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有权代为行使受益人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第72条的规定:“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遗嘱执行人支付保险金。”
四、第四,如果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但是受益人已经指定他人,那么这种情况下,新指定的人将取代原来的受益人成为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70条的规定:“除前两款规定外,被保险人也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作为受益人。”
五、第五,如果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但是受益人没有指定他人,那么这并不是一种无效的情况。因为即使没有指定受益人,但如果受益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保险公司仍然有权按照法定顺序向受益人的继承人支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应由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或指定。如果未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或指定,则保险金将按照法定顺序支付给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但受益人已经指定他人,新指定的人将取代原来的受益人成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而受益人也没有指定他人,这并不是一种无效的情况。
总结:综上所述,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应由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或指定。如果未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或指定,则保险金将按照法定顺序支付给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但受益人已经指定他人,新指定的人将取代原来的受益人成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而受益人也没有指定他人,这并不是一种无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