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认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9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可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指定。
2. 变更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随时变更受益人,无需取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法》第39条指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3. 未明确指定:若未明确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将支付给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保险法》第42条规定:“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4. 多名受益人分配:如果有多名受益人且无份额约定,则视为平均分配。如《保险法》第41条所述:“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5. 法律禁止:受益人不得为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投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人,除非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这是基于《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受益人仅限于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人。”
总结::人身保险受益人的确认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可随时变更,但在未指定或指定不明的情况下,保险金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相应的继承人。同时,保险法对受益人的范围也有所限制,确保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