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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对受益人的指定?

用户:159****2783 安龙县 2024-04-28 18:06 保险理赔 浏览量: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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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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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在受益人指定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点:

1:指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9条,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的,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变更受益人。这强调了受益人的指定需基于投保人意愿且尊重被保险人的权益。

2:变更权

同样依据第39条,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变更受益人,并须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3:无指定情况处理

若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未重新指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第42条),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4:受益顺序与份额

虽然保险法没有详细规定受益人的具体份额和顺序设定规则,但实践中,明确受益人及其受益份额是通过保险合同条款实现的,要求指定清晰,避免争议。

5:受益权的丧失与恢复

若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丧失受益权(第43条)。这种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6:总结

新保险法着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确保受益人指定的自主性与合法性,同时规范了受益人变更程序、明确了未指定受益人时的处理方式,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受益权的处理规则,强调了书面形式的重要性,以维护保险关系的稳定性和公正性。

总结:

****:新保险法着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确保受益人指定的自主性与合法性,同时规范了受益人变更程序、明确了未指定受益人时的处理方式,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受益权的处理规则,强调了书面形式的重要性,以维护保险关系的稳定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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