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益人确定:根据《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若未明确指定,则默认为法定继承人。
二、受益权转移: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将受益权转让给他人,需经保险公司同意并书面确认。《保险法》第41条规定了这一程序。
三、受益顺序与份额:若有多名受益人且无明确分配比例,那么在保险金赔付时,他们应平均分摊。《保险法》第42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四、受益人丧失权利: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伤害他人的,其受益权将被剥夺。这是《保险法》第43条的内容。
五、受益人请求权: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及时做出决定并通知受益人。《保险法》第46条明确了受益人的此项权利。
总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果有指定受益人,按照其指定执行;若无指定,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但恶意行为可能导致其受益权丧失。整个过程需遵循《保险法》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