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再婚 保险受益人?

用户:175****2767 平坝区 2024-04-26 17:49 保险理赔 浏览量:1633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明确意愿**:根据《民法典》第1132条,自然人有权自主决定其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再婚夫妻应确保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并书面指定新的受益人,以避免因原配偶权益问题引发纠纷。

1:知情同意

《民法典》第1168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再婚后的投保行为需要得到新配偶的知情和同意,否则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而无效。

2:变更程序

如需变更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1149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应当通知保险人。变更须符合法定程序,否则可能导致变更无效。

3:婚姻状态影响

若保险合同签订在前,婚姻关系变更在后,根据《民法典》第1151条,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不影响已经成立的合同效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新配偶通常不会自动成为保险受益人。

4:遗嘱优先

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已通过遗嘱指定受益人,即使在再婚后保险合同未做相应调整,遗嘱继承优先于保险合同。《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总结:

:再婚后的保险受益人问题,需确保依法定程序进行,尊重各方意愿,并充分考虑婚姻变化对合同的影响。遗嘱继承与保险合同继承可能产生冲突,需明确处理方式。务必遵循公平、自愿和法律规定,以保障各方权益。

再婚 保险受益人?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