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权与权利转让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且有权变更受益人。”这意味着,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投保人拥有自主选择和更改受益人的权利。他人无权擅自更改,除非得到投保人的明确授权。
二、合同变更规定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保险合同中,若要变更受益人,必须经投保人同意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变更无效。他人无法单方面更改,除非他们也是合同的一方。
三、代理权原则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投保人因故无法亲自操作,可委托他人代为变更受益人,但需提供合法的委托书,并符合法定形式。
四、保护受益人权益
《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受益人的变更,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这旨在保护受益人的权益,防止未经允许的变更。
五、继承法相关规定
在投保人死亡后,若未指定或指定的受益人已不存在,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保险金将作为遗产处理。此时,继承人可能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变更受益人,但这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流程。
综上,保险受益人能否被别人更改,取决于投保人的意愿和法定程序。除非投保人生前已明确授权或死亡后的法定继承人遵循法定程序,否则他人无权擅自更改。
总结:综上,保险受益人能否被别人更改,取决于投保人的意愿和法定程序。除非投保人生前已明确授权或死亡后的法定继承人遵循法定程序,否则他人无权擅自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