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指定:保险单的受益人应明确、具体地指定。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受益人的身份、关系等信息需清晰无误。
2. 合法性:受益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指定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可能影响权益实现。
3. 变更权: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有权变更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4. 优先权:受益人的权益优先于其他债权人。《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这表明除非有明确指定,否则保险金将视为遗产处理。
5. 确认知情:受益人应知悉其权益。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保险公司通常会确保受益人了解保险条款和权益,以避免纠纷。
总结::制作保险单受益人时,需明确、合法地指定,保障受益人的权益,并在必要时进行变更。同时,受益人的权益优先,且应确保其知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保险合同的公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