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未成年人依法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说明,监护人在承担抚养义务的同时,也应尽到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责任。
2.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征求未成年人的意见,并经未成年人同意。”这意味着,当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做出不利于其成长或者影响其正常生活的事情时,需要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并获得其同意。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未成年人在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应当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惩处,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这就明确指出,监护人在未成年人遭受伤害的情况下,有权对其进行纠正,并确保其得到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规定:“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是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这意味着,作为监护人,除了正常的职责外,还应该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使其能够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和发展。
5.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意味着,无论儿童还是成人,都应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当的引导和监管,保证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发展。同时,监护人也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事。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当的引导和监管,保证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发展。同时,监护人也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