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主体与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父母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为自己购买保险。同时,他们也可以为未成年子女或成年但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购买保险。如无特殊情况,这份保险合同在签署时应被视为合法有效。
二、保险利益原则:该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对被保险人需有保险利益,即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者身体存在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在本例中,父母对子女显然有直接的经济和情感利益,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三、受益权设定:依据第42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父母作为受益人,其权益将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得到保障。
四、信息披露与告知义务:根据第16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重要事实进行如实告知。否则,可能影响保险公司的赔付决定。
五、保险金支付: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依据第46条,受益人有权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父母作为受益人,有权在被保险人身故后领取保险金。
总结::设立一份受益人为父母的保险,在法律上是可行且合理的。只要遵循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明确保险利益,履行告知义务,并在必要时主张保险金权利,就能实现这一安排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