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民法典》第1089条中明确规定:“因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这意味着,在遗产分割时,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法定继承人都有权分享遗产。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共同所有。”这意味着,无论夫妻双方是否为同一人,其婚后所得财产都应归共同所有。如果其中一方没有遗嘱或协议要求将遗产给特定的人,那么该遗产应视为共有财产。
第三,根据《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这意味着,夫妻双方有权决定哪些财产应用于生活,哪些财产应用于共同生活,而不受任何一方的限制。
第四,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无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意味着,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继承人的顺序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五,根据《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有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这意味着,如果法定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改变了其继承意愿,那么他/她有权提前申请分割遗产。
综上所述,虽然我们不能确定你的姐姐的保险受益人是否会因为她的婚姻状况而改变,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她的婚姻状况如何,她在分配遗产时都有权得到公平对待,并且她有权选择她的继承人。因此,你可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来确定你姐姐的保险受益人。
总结:综上所述,虽然我们不能确定你的姐姐的保险受益人是否会因为她的婚姻状况而改变,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她的婚姻状况如何,她在分配遗产时都有权得到公平对待,并且她有权选择她的继承人。因此,你可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来确定你姐姐的保险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