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证件号是需要填写的,因为它与保险合同有关,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有权按照约定领取保险金;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如果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未提供有效的证件号,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确定受益人的身份,从而无法为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是详细的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向保险人明确其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2. 《保险法》第78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其中明确规定了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作为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3. 《保险法》第78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
因此,即使受益人的证件号没有填写,也不能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因为保险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被保险人有权成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只要被保险人能够提供有效的证件号,保险公司就能够确定受益人的身份,进而为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因此,即使受益人的证件号没有填写,也不能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因为保险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被保险人有权成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只要被保险人能够提供有效的证件号,保险公司就能够确定受益人的身份,进而为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