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益人确定**:根据日本《保险法》第206条,生命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确指定。若未明确指定,法定继承人将是默认受益人,如无遗嘱。法律依据:“保险契约中,受益人应由投保人亲自或经其同意指定。”
1:变更与撤销根据《保险契约修正法》第31条,受益人可以因被保险人生存状况改变(如婚姻、子女出生等)进行变更。但重大变更需经被保险人同意,且不得违反受益人权益。法律依据:“受益人资格可依被保险人生存状况变动,但需经本人同意并尊重原约定。”
2:保险金支付《保险法》第229条规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身故时,应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若有多个受益人,保险金将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法律依据:“保险金应直接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如无约定则按比例分配。”
3:受益人权利义务受益人有权接受保险金,但必须提供身份证明等必要文件。同时,有义务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调查。法律依据:“受益人有接受保险金的权利和配合保险公司调查的义务。”
4:未成年人保护对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保险法》,若未成年人为受益人,保险金需由监护人代领并用于其利益。法律依据:“未成年人的保险金收益权需由监护人代理,用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生活需要。”
总结::日本生命保险的受益人制度以法律为基础,明确了受益人的选择、变更、支付以及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体现了对个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