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法定代理人。根据《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受益人为投保人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但是,为了给第三人利益,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因此,受益人不是直接的人,而是投保人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
2. 受益人是根据保险合同确定的。根据《保险法》第68条的规定:“以保险标的为对象订立的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因此,受益人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公司选择的。
3. 受益人是根据保险合同指定的。根据《保险法》第75条的规定:“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由被保险人的近亲属作为受益人。”因此,受益人是可以指定的。
4. 受益人是根据保险合同设立的。根据《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客户设立的。”因此,受益人是被保险人委托的业务员设立的。
5. 受益人是被保险人在履行保险责任时指定的。根据《保险法》第79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交纳的保险费退还保险人。”因此,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险人自己决定要承担的责任方指定的。
总结:5. 受益人是被保险人在履行保险责任时指定的。根据《保险法》第79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交纳的保险费退还保险人。”因此,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险人自己决定要承担的责任方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