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主体资格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二、继承关系
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民法典》第1129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保险金支付请求权
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根据《保险法》第64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未通知保险公司或者虽已通知保险公司但未得到保险公司同意接受保险赔偿或者未通知保险公司就放弃保险赔偿而造成保险责任免除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四、被保险人的遗产分配
如果被保险人生前并未留下明确的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五、法定受益人的确定
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继承人或者指定的继承人放弃接受保险赔偿,则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销售人员作为法定受益人进行管理。因此,法定受益人是在被保险人死亡后的合法继承人。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人寿保险法定受益人的规定主要包括:首先,被保险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保护;其次,继承关系中,被保险人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再次,保险金支付请求权权由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行使;最后,如果没有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继承人接受保险赔偿或者放弃保险赔偿,则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销售人员作为法定受益人进行管理。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人寿保险法定受益人的规定主要包括:首先,被保险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保护;其次,继承关系中,被保险人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再次,保险金支付请求权权由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行使;最后,如果没有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继承人接受保险赔偿或者放弃保险赔偿,则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销售人员作为法定受益人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