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寿保险合同中,通常显示受益人的内容为“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为……”。这里的指定受益人通常是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设定的,如果未作规定,则视为默认受益人。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被保险人死亡后,依法应当支付的保险金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领取。”在此条款中,“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有权继承被保险人身故后的保险金的人。
因此,无论是默认受益人还是指定受益人,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列明。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如果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在指定范围内行使受益权,如在死亡后领取全部保险金,那么也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此外,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受益人存在不当获取保险金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是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受益人损失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应由投保人或其指定人明确列明,并且应在合同中说明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于受益人争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总结:综上所述,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应由投保人或其指定人明确列明,并且应在合同中说明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于受益人争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