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履行对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38条的规定,“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保险公司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重要情况,并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5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二、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
根据《保险法》第29条的规定,“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免除责任条款、除外责任条款等应当明示,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文字说明。不能做到这一点的,视为未作说明,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得隐瞒事实或欺诈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第60条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或者未采取合理的谨慎防范措施,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义务包括:全面履行对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不得隐瞒事实或欺诈保险公司。这些义务都是为了保证保险的有效性,保护保险公司的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义务包括:全面履行对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不得隐瞒事实或欺诈保险公司。这些义务都是为了保证保险的有效性,保护保险公司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