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权确实不会被收税。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是基于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等权益保障而产生的,因此在扣除法定的保险费用之后,剩余的部分应当归入被保险人个人财产。
这是由以下法律依据来支持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最低限额。”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解除合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账簿记载与实际发生的保险业务不符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调查;查证属实的,对保险公司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依法支付的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因此,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保险受益权并不会被收税。
总结:因此,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保险受益权并不会被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