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合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受益人的比例通常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是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基础。合同双方应尊重并执行合同中的约定。
1:受益人的指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指出,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受益人,并可规定受益份额。若未明确份额,视为平均分配。保险人需按照被保险人的指定比例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继承权的适用如果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将按照《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处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3:受益人的变更被保险人有权变更受益人及受益比例,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权益保护《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一条强调,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公平处理保险理赔。若保险人未按约定比例支付保险金,受益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总结::保险人受益比例主要由保险合同约定,遵循被保险人的指定,若无指定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平均分配。被保险人有权变更受益人和比例,保险人有义务公平处理理赔,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纠纷中,法院将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