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涉及培训机构解散后是否应当退还费用以及如何追讨该费用。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培训机构解散属于上述第(二)或第(四)项的情形,学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培训机构解散导致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学员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及相应利息和合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依法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包括退还学员的培训费用。
如果培训机构拒绝退还费用,学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学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培训机构退还费用。
学员还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寻求行政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有关部门可以介入调查并协助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培训机构解散后,学员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培训费用。建议学员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采取诉讼或行政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