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媳妇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计算保险受益权的。如果媳妇没有在婚姻期间取得足够的个人财产,那么她的保险受益权将被视为对配偶的赠予。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妻子在婚姻期间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获得的收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其次,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享有优先于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因此,即使媳妇是在婚姻期间购买了保险,并且成为受益人,她也不能单独享有保险的收益。
再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设定合同利益的分配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由妻子独自负责购买和管理保险,那么这种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财产都应归其中一方所有。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他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媳妇的保险受益权虽然是基于她的个人财产而来的,但她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来的。而且,她的保险受益权不受任何法律保护,除非她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其作为单独的财产来处理。
总结:综上所述,媳妇的保险受益权虽然是基于她的个人财产而来的,但她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来的。而且,她的保险受益权不受任何法律保护,除非她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其作为单独的财产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