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条件
1. 须经被保险人的同意。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对于受益人的选择和变更,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在变更前经过其同意。根据我国《保险法》第78条的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随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
2. 须符合变更的原因。如果被保险人在没有得到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受益人,将被视为无效行为,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原文
1. 《保险法》第78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有权随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
2. 《保险法》第56条:“因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导致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停止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继续履行给付义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法》第56条所规定的情况为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导致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停止支付保险金,这是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而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而言,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1. 法定条件: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同意是改变受益人的重要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未得到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受益人,将被视为无效行为,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保险法》,被保险人在没有得到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受益人,将被视为无效行为,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保险法》第56条的规定,因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导致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停止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继续履行给付义务。
总结:2.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保险法》,被保险人在没有得到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受益人,将被视为无效行为,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保险法》第56条的规定,因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导致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停止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继续履行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