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故受益人的资格:身故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通常具有“死亡”的定义。根据《保险法》第6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约定以金钱或实物等方式提供保障,且投保人支付保险费而得到赔偿或者豁免义务的协议。”因此,身故受益人必须是保险合同中的当事人,即保单上记载的人。
2. 身故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身故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金,但也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他们有权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他们还需要遵守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如按时交纳保费等。
3. 身故受益人的遗产处理:如果被保险人生前留下了一定数量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可能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这可能涉及到遗产继承,以及对遗产进行税务规划等。
4. 身故受益人的遗嘱效力: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立有遗嘱,那么他的遗嘱可能会影响到他的身后事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遗嘱可能是唯一有效的决定。
5. 保险公司的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未尽到责任,那么可能会影响其承担的责任。
总结:起来,身故受益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是一种利益相关关系,两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构成了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死亡,那么保险公司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保险金,并对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管理。同时,被保险人也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