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身死亡:这是法定的第一顺序受益人。依据《民法典》第681条的规定,个人的遗产是其合法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其去世时无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应当依法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继承手续。
2. 丧失劳动能力后仍需生活:如果个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后仍然需要依靠他人的扶养或者生活的费用,则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的受益人。依据《民法典》第744条的规定,个人因年老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
3. 遗产分割后未能支付相关费用:对于一些已经进行了遗产分割并且支付了相关费用的情况,虽然个人可能不能直接成为新的受益人,但是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间接受益。例如,可以将这部分收益作为赡养费进行发放。
4. 被宣告失踪后无人领取财产:对于一些被宣告失踪的人,其配偶和其他近亲属有权申请法院追回其财产,并将其指定为第一顺序的受益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失踪人不明下落的,其财产继承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可以在人民法院公告期间,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失踪人的财产代管权。
5. 财产继承后遭受损害:如果继承人在财产继承过程中遭受了损害,那么他们有权向受益人提出赔偿请求。依据《民法典》第1114条的规定,对继承人造成损失的,继承人有权要求继承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5. 财产继承后遭受损害:如果继承人在财产继承过程中遭受了损害,那么他们有权向受益人提出赔偿请求。依据《民法典》第1114条的规定,对继承人造成损失的,继承人有权要求继承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