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合同诈骗的情形下,股东是否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这种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转让行为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一旦股东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其涉及诈骗部分的民事行为可能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然而,这并不当然影响股东在未涉及诈骗内容的其他股份转让行为的有效性。
欺诈行为对转让的影响:《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指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若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了涉及诈骗的股份,可申请撤销该转让行为。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存:即便股东进行了股份转让,仍需承担合同诈骗的刑事责任(《刑法》),同时,基于《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的诚信原则,其对受害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也不能通过股份转让来规避。
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对于善意取得股份的第三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和《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确立的善意取得制度提供了保护,即在特定条件下,即使股份来源存在瑕疵,善意第三人也可获得有效股权。
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法院通常会结合具体案情,审查股份转让时各方的真实意图、受让人是否明知或应知股份来源非法等因素,决定转让行为是否有效。例如,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中就有类似情况的审理参考。
总结:在合同诈骗情形下,股东转让股份的行为效力取决于转让行为本身是否存在欺诈,受让人是否知情,以及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等条件。尽管股东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但并不绝对排除合法且有效的股权转让,关键在于个案事实及法律规定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