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受益人的定义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一定的差异。然而,在中国,大多数情况下,"生存保险受益人"指的是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死亡后,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的人领取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遗产:(一)被保险人同意并接受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责任;(二)投保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三)被保险人放弃对保险合同有关权利或者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具体到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遗产包括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和依法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前款规定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以下财产:(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林木、牲畜、文物、收藏品等财产;(三)公民的储蓄和投资所得;(四)公民的承包经营收益;(五)公民的生产、经营收益;(六)军人的伤亡保险金、残疾抚恤金、生活补助费;(七)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或者死亡后,生存保险受益人有权领取赔偿金。而如果被保险人在活着的时候没有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或者没有同意并接受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责任,那么生存保险的受益人就可能无法领取赔偿金。
总的来说,生存保险受益人的确定是基于被保险人生存和死亡后的具体情况,其中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人,还包括指定的受益人。因此,具体的定义可能会因地区和文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总结:总的来说,生存保险受益人的确定是基于被保险人生存和死亡后的具体情况,其中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人,还包括指定的受益人。因此,具体的定义可能会因地区和文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