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关于“隐秘合同诈骗”的法律定义、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以下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隐秘合同诈骗是指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方式,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隐秘合同诈骗的刑事责任包括:
综上所述,隐秘合同诈骗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应当谨慎行事,注意防范风险,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