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其房屋在出租后被房东用作抵押贷款的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如何保障自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意味着您的租赁合同在抵押权设立之前已经生效且已履行完毕,您作为承租人有权继续占有和使用该房屋,直至租赁合同期满。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财产出租后不得转让或者设定抵押的,该约定无效。”即使房屋被抵押,也不影响您的租赁权益。但是,《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即若房东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将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抵押权依旧存在。此时,您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权人主张租赁权益。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您应要求房东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文件,核实房屋是否已被抵押,防止房东隐瞒事实真相。最后,如果房东未告知您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您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主张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尽管房屋已被抵押,您仍可继续占有和使用该房屋,直至租赁合同期满。同时,您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