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在于:在办理并偿还完毕无抵押车辆贷款后,是否需要进行解除质押(此处可能存在理解偏差,因为通常汽车贷款中所说的“免抵押”指的是无需以车辆作为抵押物)的法定程序。
首先,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车贷合同中,如已按期足额还款,则贷款人已完成其合同义务,若合同中有明确的解押条款,应按照该条款执行。
其次,从物权法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机动车等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虽然此处说的是抵押而非免抵押车贷,但在贷款偿清后,若车辆产权曾被用于担保,则依法应解除相关的权利负担。
再者,参照银保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如《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贷款结清后,金融机构应及时协助借款人办理解除车辆抵押的相关手续。
此外,考虑到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贷款信息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权益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此有所涉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尽管用户办理的是免抵押车贷,但若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情况,比如通过第三方信用担保等方式,那么在贷款还清后确实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办理必要的解押手续,以便彻底恢复对车辆的完全处分权。因此,建议用户在完成还款后与贷款机构核实并办理相应解押事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