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抵押担保 > 问答详情

抵押还完后我的东西不给怎么办?

用户:198****8018 朗县 2024-11-26 03:54 抵押担保 浏览量:4419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完成抵押贷款偿还后,如何确保能够取回被抵押的财产,以及面对相关方不归还抵押物时应采取何种法律措施。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解析:

  1. 合同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只要按期还款,抵押权人无权阻止你赎回抵押物品。

  2. 抵押权消灭: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抵押权消灭。”当你还清全部贷款后,抵押权应当自动解除,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抵押物。

  3. 违约责任:若对方拒绝归还,可能构成违约,你可以依据借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 诉讼救济: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抵押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5. 执行程序:胜诉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总结来说,当您还清抵押贷款后,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抵押物,如对方拒不履行,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