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遇到中介一房多卖或多抵押的情况下,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应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18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房产已经抵押或出售给他人并完成登记,则新的买卖合同或抵押合同无效。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发现房产已被多次出售或抵押,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人身损害,但在财产损害中同样适用,即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因一房多卖或多抵押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事实,进行一房多卖或多抵押,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将面临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买受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一旦判决生效,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追回损失。
综上所述,面对中介一房多卖或多抵押的情况,买受人应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若涉嫌刑事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出卖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