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房者发现所购房屋被开发商或售楼处擅自用于抵押时,应首先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并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抵押、赔偿损失或继续履行合同。面对此类情况,建议立即采取法律行动保护自身权益。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购房者作为善意第三人有权要求撤销抵押权。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若已取得相应许可,则不影响合同效力。
物权优先原则:依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即使存在先于购房者的抵押行为,只要该房产尚未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给第三方,购房者仍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至第1179条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若因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而造成损害后果,购房者可以请求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及赔偿其他经济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
行政救济: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9条等条款的规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等,相关行政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处罚。购房者亦可向当地住建部门举报投诉。
刑事追责: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如涉及诈骗罪(刑法第266条)、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等犯罪行为时,还可能触犯刑法,此时公安机关将介入调查处理。
综上所述,当遇到所购房屋被他人擅自抵押的情况时,购房者应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通过上述途径寻求解决办法,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够有效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