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客体。根据《保险法》第19条的规定,受益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领取保险金。因此,受益人既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也是保险赔偿或给付的对象。
1. 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设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专门保险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亿元。”据此,保险公司的设立需要具有足够的注册资本,并且需要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 受益人的权利
根据《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以向保险人请求赔付或者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也可以自行向保险人索赔。”
3. 受益人的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保险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4. 受益人的损失赔偿
根据《保险法》第19条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害,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5. 受益人的继承权
根据《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其财产或者所得的收益用于赔偿或者清偿债务。被保险人生前有遗嘱的,依照其遗嘱办理。”
总结:来说,受益人不仅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同时也是保险赔偿或给付的对象。他们有权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领取保险金,同时也有义务按时交付保险费,以便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及时作出反应。同时,受益人也享有在被保险人死亡后的遗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