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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国土局办抵押?

用户:160****3740 株洲县 2024-11-24 19:51 抵押担保 浏览量:4260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希望了解如何在国土局办理房产证抵押手续以及所需的具体流程和法律依据。

  1. 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4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而具体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则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即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登记。

  2. 提交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7条,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主债权合同;(三)抵押合同;(四)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以及担保范围;(六)当事人关于抵押财产的相关约定;(七)其他必要材料。

  3. 审查与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九)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第22条规定了不予登记的情形。审查通过后,将依法予以登记并发放相应的证明。

  4. 费用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为每件550元。同时,对于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5. 法律后果:依据《民法典》第401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第410条还规定了抵押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房产抵押需依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当地国土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确保手续合法有效。务必注意准备齐全所需文件,并留意可能适用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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