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关于拆迁房(被拆迁的房屋)作为抵押物进行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用户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 房屋的所有权归属,2) 拆迁房的抵押权设定,3) 抵押贷款的合法性,4) 借贷合同的有效性,以及5) 涉及的法律责任。
首先,从所有权角度看,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房在抵押前需完成产权登记。其次,拆迁房能否设定抵押权,参照《担保法》第34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这表明,即使是正在拆迁的房子,只要拥有处分权,即可设定抵押权。
再者,借贷的合法性主要依据《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行为需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且必须有真实的货币交易。最后,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应符合《合同法》第269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借贷双方需要明确约定权利义务,确保合同有效。
综上所述,拆迁房抵押借贷需确保房屋所有权清晰无争议,符合抵押条件,借贷过程需合法并有明确的法律文件支持,同时借贷合同需具备法律效力。在此过程中,应注意《物权法》、《担保法》和《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各方权益,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