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抵押房产是否能够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简言之,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产仍然可以申请并获得房屋所有权证。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
物权与债权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这里明确了不动产所有权与抵押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状态。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并不意味着该房产上不存在其他形式的权利负担(如抵押权)。
抵押权不影响所有权登记:依据《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表明即使存在抵押关系,也不妨碍对房产进行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
实际操作流程:实践中,当购房者购买了带有银行贷款尚未还清的新房时,往往需要先完成过户手续取得产权证明后,再由买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直至结清全部款项解除抵押。
信息公示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87条规定:“已经办理过预告登记或者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应当在首次登记完成后自动转为相应的本登记。”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会明确标注出是否存在未解除的抵押情况。
风险提示:虽然理论上抵押状态下的房产可以正常办理财产证,但购买此类房产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卖方未能按时还款导致银行行使抵押权等。建议买家在交易前充分调查清楚,并通过合同条款等方式保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已设置抵押权的房产依然能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遵循相应法律法规,并考虑到潜在的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