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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卖了该怎么办?

用户:191****4146 伊川县 2024-11-24 15:28 抵押担保 浏览量:4695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的问题可能是:如果抵押物被卖出,作为债权人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我应该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从法律角度看,当抵押物被卖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抵押权的优先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意味着即使抵押物被卖出,你有权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优先从拍卖或变卖款项中得到偿还。

  2. 通知与告知:债权人应确保知晓抵押物的出售情况,以便行使权利。《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告知抵押物的处置情况。

  3. 行使追偿权:如抵押物卖出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 法律程序:若债务人未经允许擅自处置抵押物,债权人可诉诸法院,请求确认交易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列明了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

  5. 时效问题:债权人在抵押物卖出后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两年)需行使权利,否则可能丧失部分或全部追偿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总结,作为债权人,你需要密切关注抵押物的处置情况,通过合法途径行使你的优先受偿权,并在法定期限内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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