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抵押担保 > 问答详情

房子办抵押分期后可以转让吗?

用户:136****1136 辽中县 2024-11-24 13:24 抵押担保 浏览量:4569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您想了解在房产已办理抵押并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转让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根据上述条款,房产即使设立了抵押权,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进行转让。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存在抵押,那么抵押权人对于房产的处置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抵押权人同意等。此外,房产转让后,原有的抵押权并不会消失,而是会随着房产一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在转让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因此,房产在办理抵押并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情况下,原则上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抵押权人同意,同时要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