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当租赁的房产存在抵押情况时,自己的权益如何保障,以及遇到此类情况应采取何种措施。
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设立抵押权前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影响,即“先租后抵”原则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但若抵押权在租赁关系成立前已设立,则抵押权实现时,新的所有权人有权终止租赁。
知情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告知承租人房屋的抵押情况。出租人未告知的,若抵押权实现导致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
租赁合同的履行:即便房产被抵押或拍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原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继续有效,直至合同到期,除非抵押权人在受让时不知且无合理方式得知租赁事实。
风险预防: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房产登记信息,确保了解房产的抵押状态。《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真实意图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隐瞒抵押情况可能构成欺诈。
权益保护:一旦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导致承租人面临搬离等不利后果,承租人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要求相应补偿。
总结来说,租赁房屋存在抵押时,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尤其是“先租后抵”的原则。但是,承租人也应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并在遭遇权益侵害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寻求法律救济,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