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车抵押解押不了”的问题,主要是指在车辆已经解除抵押权的情况下,未能成功办理车辆解押手续的情况。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提供给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转让】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四条【解除抵押登记】规定:“已实现抵押权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不予办理的其他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四)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五)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六)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九)机动车属于海关监管的,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三条【解除抵押登记】规定:“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解除抵押登记日期可以供社会公众查询。”
如果车辆已经解除抵押权,但是未能成功办理车辆解押手续,首先需要确定是否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不予办理的情形,如果不符合,那么可能是因为缺少必要的材料或手续,如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此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解押手续。如果符合上述不予办理的情形,则需要解决这些障碍后才能办理解押手续。总之,如果遇到无法办理解押手续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所咨询并了解具体原因,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