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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房子买卖能办备案?

用户:198****4020 历城区 2024-11-24 09:04 抵押担保 浏览量:2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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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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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想了解的是在房产已设定抵押的情况下,是否能够办理房产交易的备案手续。简而言之,即当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时,能否进行合法有效的买卖登记。

一、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意味着,在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抵押房产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需注意与抵押权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

二、抵押权人同意的必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抵押状态下出售房产前,必须获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可能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

三、解除抵押程序:在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后,需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才能继续进行房产交易的备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一)主债权消灭;(二)抵押权已经实现;(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备案流程与限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因此,只有在完成解除抵押手续后,方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申请,具体流程需遵循当地房管部门的规定。

五、风险提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房产,不仅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还可能构成违约,甚至引发诉讼。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谨慎处理,避免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在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抵押房产是可以办理交易备案的,但需提前解除抵押关系并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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