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房产抵押所获得的证件名称,实际上,这种证件通常被称为《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它是证明房屋抵押权归属的法律文件。
从法律角度分析,房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房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表明,房产抵押必须进行登记,且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颁发是房产抵押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当事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在房产抵押的情况下,这一规定同样适用。当房产被抵押后,债权人即取得房屋的“他项权”,而债务人则保留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需在房产证上注明抵押情况,并由相关部门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在实践中,如果房产抵押未经登记,那么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抵押权并未设立,债权人无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为了确保房产抵押的有效性,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完成房产抵押的登记手续,获取《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综上所述,房产抵押所获得的证件名称为《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这是房产抵押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同时,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也是确保抵押权得以设立的关键步骤。因此,在进行房产抵押时,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登记手续,获取相应的证件,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结:房产抵押所获得的证件名为《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房产抵押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在进行房产抵押时,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登记手续,获取相应的证件,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