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已经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子是否还能再办理抵押贷款?具体来说,用户希望从法律角度明确这一操作的可行性、合法性及可能涉及的风险。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以及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表明,只要符合上述条件,按揭房可以再次设定抵押。
按揭与抵押的区别:按揭是一种特殊的抵押形式,即购房人在支付首付款后,将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剩余房款。而抵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因此,按揭房本质上已经设定了一个抵押权,但并不排除其再次抵押的可能性。
重复抵押的合法性: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意味着,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揭房的业主可以在原有抵押权存在的情况下,再次设定新的抵押权,只要确保新旧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银行同意:由于按揭房上已存在一个有效的抵押权,通常情况下,再次抵押需要原抵押权人的同意,即贷款银行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如果银行不同意,可能会影响二次抵押的实现。
风险提示:虽然按揭房可以再次抵押,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操作会增加房屋上的负担,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可能会导致房产被拍卖偿还债务。此外,多次抵押也可能影响房屋的市场价值和交易便利性。
综上所述,按揭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再次办理抵押贷款的,但需获得原抵押权人的同意,并且借款人应充分评估由此带来的风险。建议在进行此类操作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所有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