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购买期房时如何办理贷款抵押的具体流程及法律依据。以下是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详细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预售商品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期房是指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尚未竣工但可以预售的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0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期房属于“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作为抵押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必须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应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并由银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7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期房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购房者在办理期房贷款抵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综上所述,购买期房办理贷款抵押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抵押权的有效设立。购房者应谨慎选择开发商,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