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询问仅凭“绿本”(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可以办理抵押手续。
答案详解:
权属证明: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拥有“绿本”即代表对房产具有所有权,是进行抵押的前提条件之一。
抵押登记:虽然“绿本”能证明产权归属,但要实现抵押,还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登记,将抵押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房产性质: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用于抵押的房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可以上市交易的条件,部分仅有“绿本”但属于限制交易的房产如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等无法直接用于抵押。
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及抵押财产状况。
其他必要文件:除了“绿本”,还须提供身份证明、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等相关文件,才能完成抵押流程,这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要求。
总结:拥有“绿本”只是办理房产抵押的必要条件之一,还需要满足房产可上市交易、签订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和债权债务合同,并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才能成功设立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