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在房屋拍卖过程中遇到存在抵押权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其权益。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来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一、拍卖房屋上的抵押权是否会影响拍卖程序;二、拍卖房屋上抵押权的清偿顺序;三、竞买人对拍卖房屋上的抵押权是否知情;四、拍卖房屋上的抵押权是否可以被涤除;五、拍卖房屋上的抵押权对拍卖所得价款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拍卖房屋上的抵押权不会影响拍卖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综上所述,在房屋拍卖过程中,抵押权的存在并不影响拍卖程序,但会根据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影响拍卖所得价款的分配。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充分了解拍卖房屋上的抵押权情况,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