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权利的继承
在《民法典》中,对于“保险金”的规定十分明确。根据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金额不得少于被保险人的生存保险金。”这一条款明确了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保障生命权,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生存保险金。
二、保险金的归属
如果投保人去世,其保险金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分配。《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给付保险金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可以向保险人主张相应的权益。”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要求得到赔偿。
三、法律责任
虽然法律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保障生命权,但如果违反了合同约定,仍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权利。”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当投保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其受益人身故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四、保险责任的转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采取必要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如果因为第三人故意或者过失导致保险事故扩大,自己应当承担责任。
五、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保障生存权,那么在投保人生存期间,他或她有权领取死亡赔偿金。如果在投保人去世后,被保险人按照法律规定请求支付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无论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保障哪一种权利,都必须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尊重并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也需要充分了解产品的各项条款和责任,避免因此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总结:综上所述,无论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保障哪一种权利,都必须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尊重并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也需要充分了解产品的各项条款和责任,避免因此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