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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抵押了再去办资产保全?

用户:166****8094 凌源市 2024-11-26 15:47 抵押担保 浏览量:220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概述:用户咨询在已将资产抵押的情况下,是否仍可进行资产保全,以及如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答案概述:尽管资产已抵押,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仍可进行资产保全,涉及主体资格、保全必要性、抵押权人权益保护、保全措施选择及执行程序等五个关键方面。

  1. 主体资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主体应为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已抵押资产的所有权人或债权人(如抵押权人)具备申请保全的主体资格。

  2. 保全必要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明确,申请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即使资产已设定抵押,若存在后续债务纠纷可能导致资产价值贬损、转移风险增大等情况,仍符合保全必要性要求。

  3. 抵押权人权益保护:《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对已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在保全过程中,法院应确保抵押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如保全措施不得影响抵押权人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在执行阶段优先分配抵押财产的价值。

  4. 保全措施选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对于已抵押资产,法院可采取查封措施,限制其转让、出租等处分行为,但不影响抵押权人正常行使抵押权。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了在有多个债权人情况下,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处分已查封财产,保障抵押权人权益。

  5. 执行程序:申请人在提交保全申请时,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提供相应担保,如实说明情况,配合法院审查。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保全条件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综上所述,尽管资产已抵押,但在满足主体资格、保全必要性等条件,并充分保护抵押权人权益的前提下,仍可通过合理选择保全措施并遵循法定程序,对已抵押资产进行保全。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应积极寻求专业法律咨询,确保保全行为合法合规,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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